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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玥,北京市大器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资深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代表,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业研究方向为民商法领域,主要从事公司运营和治理(如公司设立、投资融资、并购重组、股份制改造、公司上市等业务领域)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如互联网、电子商务、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等业务领域)方面的法律问题研究。
1992年时年20周岁即考取律师资格的刘玥律师是当时全国最年青的律师之一。自1993年执业以来一直关注并研究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制、法律困境。成功服务过近百家大中型企业,负责指导或承办过逾千件各类案件。 在公司运营和治理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
执业十七年来,依托自己的能力,刘玥律师在他的专业领域内深得客户信赖。刘玥律师不但曾是中国中央电视台五台持续播出的大型竞技体育赛事《中国拳王争霸赛》的法律顾问,也曾是由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主办的首届(2009年)中国(北京)国际设备租赁博览会暨北京国际租赁业大会的法律顾问,而且还曾是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由2008年奥运会北京奥组委及全世界近700多个华人团体支持的大型艺术活动《奥运龙II》的法律顾问。代理的法律事务中除了大量贴近客户需求的如资产重组,公司并购等非诉业务外,亦有诸如张海(暗夜公爵乐队)诉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戛那获奖影片《旅程》电影配乐著作权纠纷案);“新舞器”成员(中国最早也是最有影响力的街舞组合之一)诉“北京北舞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解约纠纷;岳德宇诉俞敏洪著作权纠纷案等这样在全国范围内被《新京报》、《法制周报》、新浪网、网易网等主流媒体广为报道的案件。
刘玥律师因其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优秀的专业技能,不但接受诸如《新京报》、《北京晚报》、《法制日报》、《法制周报》、《中国知识产权》、《中国对外贸易》等知名平面媒体的访问,就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访谈或发表专业论述。而且还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网络台(央视网,www.cctv.com)以及北京电视台等电视、网络媒体的邀请,作为特邀嘉宾参加其旗下节目,纵论时事评点案例。
刘玥律师著有《网络法律热点问题研究》(2008年8月,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及《创业板上市实务操作指引》(2010年1月,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等书,其中《网络法律热点问题研究》一书,在2009年中国律师知识产权论坛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第七届年会上获得“十佳知识产权著作”的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