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加之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版权及文化创意产业越来越需要更为专业及完善的法律服务。

大器所拥有国内领先的版权及文化创意产业专业服务团队,相关律师分别担任北京市律协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协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国科技法学会及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大器所的版权及文化创意产业专业服务团队曾成功承办过大量在国内、国际上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相关经典案例,如著名作家张爱玲、三毛的版权保护系列案件、美国著名作家约翰•斯宾塞版权保护案件;全球知名作品《百年孤独》维权案;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作品维权;美国BORLAND软件系列维权;著名编剧兰晓龙成名作《士兵突击》版权合同纠纷;《细节决定成败》出版销售合作纠纷;张海(暗夜公爵乐队)诉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戛纳获奖影片《旅程》电影配乐著作权纠纷案、岳德宇诉俞敏洪著作权纠纷案等。同时,大器所还分别担任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读书人和锐计划-青年编剧联盟等多家版权企业和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此外,大器所还曾是由2008年奥运会北京奥组委及全世界近700多个华人团体支持的、具有广泛国际影响的大型文化创意活动《奥运龙II》的法律顾问。

大器所向版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传媒、动漫、出版、音乐、影视、网络类等相关企业或权利持有人)提供全面的,包括版权申报、交易、维权、评估、融资、常年法律顾问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及权利人在维护好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其价值最大化。


Copyright (c) 2011 大器律师事务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58210号